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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11/122.公司名稱:唐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。6.報導內容:不適用。7.發生緣由:本公司104年10月份為他人背書保證資訊申報中之本公司為克萊美斯機電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之個別子公司本月增(減)金額」欄中之38,400仟元已於104年9月份背書保證資訊中公告,104年10月份此欄位之正確金額應為0仟元,特此更正8.因應措施:無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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